1、質量流量計應安裝于被測介質*充滿的管道上。
2、質量流量計宜安裝于水平管道上; 當在垂直管道上安裝時,流體宜自下而上流動,且出口留有適當的直管長度。
3、當用于測量易揮發性液體 (如輕烴,液化氣等) ,應使流量計出口處壓力高于液體的飽和蒸汽壓力;流量計不宜安裝于泵入口管道上; 當安裝于垂直管道上時,應安裝于管道的低處。
4、 Ω管型質量流量計在水平管道上的安裝,應符合以下規定:
a)測量氣體時,Q 型管應置于管道上方;
b)測量液體時,0 型管應置于管道下方。
5、直管型質量流量計在水平管道上安裝時,應充分考慮介質溫度對變送器的影響. 變送器處的環境溫度不應高于60℃。
6、直徑大于等于80m m的質量流量計應加支撐。
7、被測液體中可能含有氣體時,應加除氣器。
8、質量流量計宜加前后切斷閥和旁路閥。